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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

日期:2008-08-12|人气: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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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=fontzoom>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设备、试验温度、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加热挥发时有明显质量损失的胶粘剂。

  2 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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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测定胶粘剂的不挥发物含量是使试样在一定温度下加热一定时间后,以加热后试样质量与加热前试样质量的百分比值表示。

  3 仪嚣设备
  3.1 鼓风恒温烘箱:温度波动不大于±2℃。
  3.2 温度计:0~150℃,分度值为1℃。
  3.3 称量容器:直径5mm,边高30mm的称量瓶或铝箔皿。
  3.4 分析天平:感量为1 mg。
  3.5 干燥器: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。

  4 试验温度、试验时间和取样量
  4.1 氨基系树脂胶粘剂:试验温度105±2℃,试验时间180±5min,取样量1.5g。
  4.2 酚醛树脂胶粘剂:试验温度125±2℃,试验时间60±2min,取样量1.5g。
  4.3 其他胶粘剂:试验温度105±2℃,试验时间180±5min,取样量1.0g。

  5 试验步骤
  按要求称取胶粘剂试样,精确到0.001g,置于已在试验温度恒重并称量过的容器中,放入已按试验温度调好的鼓风恒温烘箱内加热,加热时间按第4章规定。取出试样,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,称其质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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